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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要求辅导员不搞师生恋 据称是保护学生利益
2007年11月16日 08:08
【来源:长江商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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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  “我郑重承诺:一、不以任何理由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吃请。二、不以任何理由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馈赠或向学生索要财务。三、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或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……”

      近日,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要求辅导员签《学生管理教育承诺书》,其中一条“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或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”,引发了人们热烈的讨论。截至11月3日,该校全体班级导师共97人完成了自律签字。

    武科大学工部副部长毕东岭表示,制定这些条例为的是防患未然,学工干部自律承诺书,8项条款中包括拒绝吃请、拒收财务、严控感情、评优评先、学生成绩管理等内容,不准“师生恋”是其中一条,学生相对于教师处于弱势地位,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利益。一个教师应当做到为人师表,教师可以和学生建立深厚而真诚的感情,但这份感情不能发展到吃喝、拉扯,甚至谈恋爱。

  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天修律师认为,从法律角度讲,恋爱是自由的,只要不违背《婚姻法》中禁止的结婚条件,都有交往的权利。学校规定禁止“师生恋”,看起来妨碍了恋爱自由,但另一方面,它又保障了恋爱自由。因为教师拥有一定的权力,学生相对处于弱势地位,当学生不愿与老师恋爱时,这个规定恰好保障了学生自由恋爱的权利。


(责任编辑:木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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